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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008年12月05日 20:22:39 来源:四川省广安代市中学 访问量:33512
四川省广安代市中学校
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我校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广安市中小学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广政办发[2008]18号)制定本预案。
一、指挥和组织机构
1、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建明
副组长:李华平、熊祥钧、夏 云、杨绍国
成 员:谢宗福  黄天平   余 刚   叶 俊   张剑平 张才明 田 虹
欧光斯   张瑞坤   罗清华 张 云
2、机构设置
(1)突发事件指挥部
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组成;现场总指挥由领导小组组长担任,如组长不在由副组长担任;如正、副组长都不在则由其他在现场的值班领导担任。
指挥部职责:全面负责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2)联络协调组
组 长:李华平
副组长:谢宗福
成  员:由办公室成员、安全联络员、团委等组成。
基本职责:负责指挥协调;掌握情况、上下沟通、及时报告、对外联系;贯彻传达指挥部命令,组织有关人员按预案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置,并配备必要通讯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编定紧急情况下的广播词备用。
(3)紧急机动处置组
组 长:张建明
副组长:杨绍国、张剑平、张 云
成  员:由各部办人员、广播负责人、当天值班人员等组成。
基本职责:按照指挥部的要求,贯彻处置意见,迅速深入现场,安抚情绪,切断一切有可能造成事故隐患的电源、水源、火源,按照预案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置,摸清情况,及时报告,控制现场,等待支援,并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
(4)疏散组
组 长:熊祥钧
副组长:黄天平
成  员:由政教处成员、各部教师、宿舍管理人员、学生会干部等组成。
基本职责:在现场指挥组指挥下,依据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顺序,有秩序地疏散师生,疏散完毕后有秩序撤离。 
(5)警戒组
组 长:夏 云
副组长:张才明
成 员:由教务处人员、各部教师、学生会干部等组成。
基本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赶到现场,设置警戒线,划定警戒区,维护现场秩序,疏散现场人员及重要物资,并放置防爆毯、防爆围栏、隔离墩、警戒带等,在公安机关等专业部门到来之前,对事件进行先期处置。
(6)救护组
组 长:罗清
副组长:田 虹
成 员:由政教处人员、有关班主任、司机以及医务人员组成。
基本职责:负责将伤员运送到指定安全区域,并进行简单救治后,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同时对现场进行防疫措施。
(7)外围控制组
组 长:叶 俊
副组长:欧光斯
成 员:由派出所、综治办、学校保安等组成。
基本职责:负责维护学校大门各出入口秩序,疏导师生有序撤离,引导专业部门人员进行处置。
(8)后勤保障组
组 长:余 刚
副组长:张瑞坤
成 员:由总务处人员等人组成。
基本职责:提供各种处置突发事件物资装备,安排车辆、通讯设备,负责平时的装备保养和维护管理。
二、预案等级
根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情况,分为四级:特别重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级)、重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级)、较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级)、一般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级)。
1、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根据《广安市中小学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校园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分为:特别重大校园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级)、重大校园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级)、较大校园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级)、一般校园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级)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级)
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性、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以及其他视情需要作为特别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事件。 
(2)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级)
聚集事件失控,校园网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并有明显的向校外发展趋势,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其他视情需要作为重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事件。
(3)较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级)
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BBS十大热点问题之一,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200人以上、500人以下,并有明显的过激行为,严重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以及其他视情需要作为较大校园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事件。
(4)一般校园社会安全事件(级)
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50人以上、200人以下,群体性事端已呈现。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以及其他视情需要作为一般校园社会安全事件对待的事件。
2、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根据我市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火灾、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供水燃气等突发事故(事件)灾难的应急预案,以及我市中小学校的实际,按事故灾难的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校园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级)、重大校园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级)、较大校园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级)三个等级。
(1)特别重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级)
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2)重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级)
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3)较大校园事故灾难事件(级)
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3、公共卫生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根据《广安市中小学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我校的实际,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校园公共卫生事件(级)、重大校园公共卫生事件(级)、较大校园公共卫生事件(级)三级,一般校园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级)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件(级)
学校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发生在学校的,省、市卫生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校园公共卫生事件(级)
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涉及范围达到省卫生厅确定的重大突发卫生事件标准;
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涉及范围达到省卫生厅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市以外的学校;
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及以上;
发生在学校的,经省卫生厅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校园公共卫生事件(级)
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涉及范围达到市卫生局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乙类传染病、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县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县卫生局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在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5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但死亡人员在5人以下;
发生在学校的,经市卫生局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校园社会安全事件(级)
学校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人数为30--3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
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涉及范围达到市卫生局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
发生在学校的,经市卫生局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自然灾害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根据我市防汛防旱、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结合我校的实际,按照自然灾害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校园自然灾害事件(级)、重大校园自然灾害事件(级)、较大校园自然灾害事件(级)。
(1)特别重大校园自然灾害事件(I级)
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重大校园自然灾害事件(级)
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3)较大校园自然灾害事件(级)
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5、考试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分级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校园考试安全事件(级)、重大校园考试安全事件(级)、较大校园考试安全事件(级)
(1)特别重大校园考试安全事件(I级)
在市辖区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
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
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
扩散范围广。 
(2)重大校园考试安全事件(
级)
情况一:
在市辖区使用的拟考试题(含“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发生泄密;
未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
性质为自用;
扩散的范围有限。
情况二:
在一个考点使用的拟考试题(含中考)发生泄密;
在媒体上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
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
扩散范围较广。
(3)较大事件(级)
一个考点使用的拟考试题(含中考)发生泄密;
未在媒体上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
性质为自用;
扩散范围有限。
三、报警、求援电话
1、校门卫电话:2742375
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电话
组 长: 校 长        张建明    133****9109
副组长: 副校长         李华平   136****5551
             副校长         熊祥钧    139****5009
工会主席      夏 云   133****2003        
     总支委员       杨绍国    138****4822
   成  员: 办公室主任    谢宗福    159****0111
教务处主任      黄天平  135****6001
政教处主任       叶 俊136****9688
总务处主任       余 刚 135****2549
教科室主任     张剑平135****8000
办公室副主任     欧光斯   133****7793
教务处副主任       张才明 136****1117
政教处副主任      罗清华 133****5072
总务处副主任       张瑞坤 135****9186
教科室副主任      田 虹139****8961
团委副书记       张 云    130****2389
3、报警、求援电话
派出所电话:2742179
火警 119
匪警 110
交通事故报警台 122
救护车 120
四、学校先行自救措施
启动预案、立即向区教育局和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1、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1)特别重大、重大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级、级)的应急响应
学校应立即向区教育局和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同时要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
一旦学生上街集会、游行,学校立即组织力量劝阻,如劝阻无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
在事件进一步扩大,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时,学校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作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2)较大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级)的应急响应
学校启动本校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调查了解事发原因,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3)一般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级)的应急响应
学校启动本校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要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加强对有关人员的监控,控制事态的发展。对涉及外教或留学生的事件,立即对外教采取保护措施。
2、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1)火灾事故
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并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指挥中心(110或119)报警;学校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展开救人、灭火、切断危险源等先期处置;迅速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政府相关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及时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做好安抚工作。
(2)房屋、围墙倒塌等建筑物安全事故
学校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同时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立即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政府相关部门和区教育局;抢险救援力量到达后,紧密配合救援行动,提供被压埋人员信息和方位;切断危险源,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态等;及时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3)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
学校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教师开展现场疏导疏散和救护工作,控制局势,制止拥挤,防止踩踏,对受伤学生开展人工呼吸、止血等初步急救,及时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迅速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政府相关部门和市教育局;及时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4)校园爆炸事故
学校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同时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保护现场,疏散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报告公安消防及有关部门,提供爆炸源相关信息,配合开展抢险救援行动;迅速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政府相关部门和区教育局;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配合公安消防和有关部门做好搜寻物证、排除险情。
(5)校园恶性交通事故
学校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同时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保护现场,控制肇事者;及时报告公安交警及有关部门,配合做好搜寻物证和事故调查;迅速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政府相关部门和区教育局;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6)大型群体活动的安全事故
学校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同时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稳定现场秩序,组织师生有序疏散;迅速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政府相关部门、区教育局和公安部门;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7)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
带队教师要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迅速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政府相关部门和市教育局,同时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必要时迅速赶赴事发地参与事故处置;通知伤亡师生的家属,并做好安抚工作。
3、公共卫生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1)特别重大、重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的应急响应
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事件有关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和配合医疗机构开展对中毒、患病师生的救治;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或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的中毒物品;停止出售和封存剩余可疑的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中毒食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的隔离措施;或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及时通知师生家属并做好安抚慰问工作。
(2)较大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的应急响应
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事件有关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和配合医疗机构开展对中毒、患病师生的救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进一步扩大;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排查致病因素,消毒污染区,隔离接触者;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及时通知师生家属并做好安抚慰问工作。
(3)一般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的应急响应
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将事件有关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联系和配合医疗机构开展对中毒、患病师生的救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进一步扩大;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工作;加强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加强舆论导向,稳定家长及学校师生员工情绪,维护学校教学秩序。
4、自然灾害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1)特别重大校园自然灾害事件(级)的应急响应
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将受灾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和区政府相关部门;先期组织抗灾自救,及时向自然灾害有关救灾指挥机构请求帮助,联系医疗机构开展伤亡师生的救治;组织师生安全避险转移和疏散;及时将开展抗灾自救和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通知伤亡师生家属并做好安抚慰问工作。
(2)重大校园自然灾害事件(级)的应急响应
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将受灾情况报告区教育局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抗灾自救,及时向县自然灾害有关救灾指挥机构请求帮助,联系医疗机构开展伤亡师生的救治;组织师生安全避险转移和疏散;及时将开展抗灾自救和有关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及时通知伤亡师生家属并做好安抚慰问工作。
(3)一般校园自然灾害事件(级)的应急响应
学校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将受灾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抗灾自救,及时向县自然灾害有关救灾指挥机构请求帮助,联系医疗机构开展伤亡师生的救治;组织师生安全避险转移和疏散;及时将开展抗灾自救和有关情况报告教育局;及时通知伤亡师生家属并做好安抚慰问工作。
5、考试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
(1)级事件应急处置
启动本预案,根据省、市领导小组部署,及时做好对考生和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同时做好启用副题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2)级事件应急处置
情况一(试卷使用范围在两省以上):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未发现拟考试题泄露,初步判断窃取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根据省、市领导小组决定,按级事件应急处置。
情况二(试卷使用范围在一省内):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已发现拟考试题泄露,初步判断窃取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根据省、市领导小组决定,按级事件应急处置。
(3)级事件应急处置
启动本预案,各有关成员单位迅速响应,根据省、市教育部门决定,提供启用副题等解决案布置实施,做好新闻发布的相关准备工作。
五、事故的善后处理
按照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后期处置要求,组织实施相应措施以外,有死亡人员,做好死亡人员的家属接待与安抚工作。还按照在市教育局和政府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落实其他相应的应急措施。信息报告人每天按照要求向市教育局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进程报告。
学校要疏导、安抚师生情绪,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社会安全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后期处置
(1)尽快恢复学校教学秩序和当地社会秩序。
(2)事件平息后,要继续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进一步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加强跟踪和督查,防止事件反复。
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要采取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感情,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政府相关部门决策上来。
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后勤社会化改革、校办企业改制中的人员安置问题。
2、事故灾难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后期处置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任务和生命救护活动结束后,应立即设立恢复中心,工作重点即从应急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l)救助受伤人员。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的人员要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及时慰问受害者家属,对参加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积极联系保险公司理赔。
(2)稳定师生情绪。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安全检查。及时全面检查各项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查明事故原因。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5)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事发学校应将事件处理结果上报县校园事故灾难类应急工作组。
(6)关注安全状况。学校校园应急领导小组对学校危房及其改造措施的落实情况要进行排查和监管,关注校园及其周边安全状况,及时向市校园应急领导小组、政府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反映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协助政府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7)加强安全教育。加强师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师生预防、自救、互救、自我保护能力。
3、公共卫生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后期处置
(1)学校做好或积极协调民政等部门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2)学校要对事件反映出的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认真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3)学校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宿舍、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确认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4、自然灾害类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后期处置
(1)疏导、安抚师生情绪,做好灾害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慰问受害者家属,帮助联系保险理赔,认真做好受灾师生的善后工作。
(2)组织开展学校受损危房的检查,落实安全制度,防止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尽快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3)认真总结应对和处置灾害的经验教训,对在抗灾救灾工作玩忽职守、渎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汲取教训,做好预防工作。
1、宣传教育
学校高度重视对广大师生进行公共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防护知识,提高师生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2、演练
学校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模拟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3、奖励和责任
对在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者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1、本预案是我校处置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部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部的应急预案。
2、在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上级主管部门对有突出表现的学校和个人予以奖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学校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预案启动实施由学校校园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各部所有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4、名词术语解释: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5、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学校安全部门制订,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校长室牵头及时修订本预案。
 6、解释部门:本预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7、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四川省广安代市中学校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编辑: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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